事故基本情况
2025年3月8日,齐齐哈尔铁锋供电营业厅在辖区电力设施维修作业期间,因操作失误导致电压异常波动,造成周边36户居民家电(包括冰箱、空调等)发生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居民已向供电企业提交集体投诉,要求进行损失认定和赔偿。
法律依据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120条,民事权益受损可主张侵权责任赔偿,且《电力法》第60条明确规定电力企业应对电力运行事故承担法定赔偿责任。但需注意两种免责情形:
-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事故
- 用户擅自改装线路或使用违规电器
本次事故经初步调查,供电企业未提前进行维修公告,且作业流程存在瑕疵,符合法定赔偿要件。
责任认定流程
- 受损用户应在24小时内保留现场并提交书面投诉
- 供电企业须在48小时内完成现场勘查登记
- 双方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损害鉴定
- 协商确定赔偿方案或启动司法程序
特别提示:用户需准备电器购买凭证、损坏检测报告等核心证据材料。
赔偿标准说明
电器类型 | 折旧年限 | 赔偿比例 |
---|---|---|
大家电(冰箱等) | 8年 | 残值+维修费 |
小家电 | 5年 | 重置成本70% |
赔偿金额以事故发生时市场价为基准,协商不成可申请司法鉴定。
本案中供电企业存在作业流程缺陷,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建议受损居民通过集体诉讼程序主张权益,同时注意保存维修记录、电费单据等关键证据。对于超过折旧年限的电器,可主张残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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