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性续费与合约期陷阱
上海多家宽带运营商被曝通过话术诱导用户续费或签订超长期合约。例如,长城宽带业务员多次致电用户称“即将断网”,实际套餐剩余有效期长达4年,却在未告知用户真实合约期的情况下收取2880元续费款项。类似案例还包括运营商以“免费升级”名义变更合约,却隐瞒新的合约期限制,导致用户被动承担后续高额违约金。
- 虚构断网风险,制造续费紧迫性
- 利用优惠活动掩盖合约期延长事实
- 电子协议未明确标注关键条款
高额违约金与模糊条款
运营商在解约条件设置上普遍存在信息不透明问题。有用户反映办理宽带时未被告知违约金标准,注销时却被要求支付高达2800元违约金。更存在同一运营商不同渠道违约金计算规则矛盾的情况,如某移动用户遭遇业务员承诺的“5元×剩余月份”变成“30元×剩余月份”的纠纷。
部分运营商甚至在用户不知情时自动续约,如上海移动被投诉在合约到期后仍持续扣费23个月,涉及金额超千元。这类行为直接违反《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需显著提示的规定。
消费者维权困境
当用户发现问题后,常陷入投诉无门的困境:运营商客服以“等通知”拖延处理、合作营业厅推诿不受理退款、基层网点与总部互相推责。更有运营商要求消费者承担合作方过错,例如联通用户因合作营业厅未告知注销流程,最终被列入黑名单。
维权成本过高成为普遍难题,有用户经历4次热线沟通、2次市民热线投诉才获得退款路径,部分案例需通过工信部投诉才能推进解决。
行业监管与改进建议
此类问题频发暴露行业监管漏洞,建议从三方面改进:
- 强制运营商在合约首屏标注解约条款与违约金计算方式
- 建立跨平台合约期查询系统,防止自动续约
- 设立第三方仲裁机制处理万元以下纠纷
宽带运营商通过信息不对称牟利的行为,本质是利用用户对通信服务的刚性需求实施变相捆绑。这不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知情权的规定,更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完善事前告知机制、加强事后惩戒力度,方能遏制此类行业乱象。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资费以办理页面为准。其原创性以及文中表达的观点和判断不代表本网站。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处理。
本文由神卡网发布。发布者:编辑员。禁止采集与转载行为,违者必究。出处:https://www.xnnu.com/75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