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费争议背景
近期东平区用户反映,在联通营业厅办理宽带解约时被要求补交设备费。争议焦点集中在光猫、路由器的权属认定上——用户主张设备为自购资产,而运营商称需回收设备或收取折损费。部分案例显示,工作人员未在签约时明确告知解约条款,导致后续纠纷。
政策依据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运营商有义务明确告知设备权属及解约条款。电信条例规定用户需结清费用,但设备押金应凭购买凭证退还。若设备确属用户购买,运营商无权强制回收。
费用类型 | 法律依据 |
---|---|
设备押金 | 合同法第115条 |
违约金 | 电信条例第34条 |
应对建议指南
用户解约时应做好以下准备:
- 核查原始合同设备条款
- 保留购买凭证及缴费记录
- 通过工信部申诉渠道维权
若遇强制收费,可要求出示收费依据文件,并通过电话录音保存证据。
典型用户案例
2025年1月某用户通过投诉成功免除设备费:通过提交当年购买光猫的电子发票,证实设备归属权,最终完成线上销户且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另一案例中,用户因无法提供购买凭证,经协商支付设备折旧费200元。
- 成功案例:设备凭证齐全+行政投诉
- 失败案例:材料缺失+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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