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移动营业厅拒退光猫押金事件法律分析
事件摘要
近年来多地用户投诉中国移动营业厅在宽带业务中收取光猫押金后拒绝退还,典型表现为:承诺合约期满可退押金却强行转为话费、以无收据为由拒绝履约、拖延处理押金退还请求等。2020至2024年间相关投诉呈持续增长趋势,涉及金额多为100-299元。
典型案例分析
- 桂林用户2018年办理宽带时缴纳100元押金,2020年合约期满后营业厅拒绝退还现金,强制充值为话费
- 广州用户2022年缴纳押金后因遗失收据遭拒退,移动以”系统无记录”推诿责任
- 2024年深圳用户遭遇押金退还流程超3个月未完成,期间多次被不同部门推诿
争议焦点 | 出现频率 |
---|---|
口头承诺与合同不符 | 83% |
退还流程超过60天 | 67% |
法律定性争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三倍赔偿。争议焦点在于:
- 是否构成故意隐瞒合约条款的欺诈行为
- 格式合同中押金条款的合法性认定
- 收款凭证缺失时的举证责任分配
南宁法院2024年类似判例认定:运营商未尽告知义务且无正当理由扣留押金,构成服务欺诈。
消费者应对建议
- 办理业务时要求书面载明押金条款
- 保留缴费凭证及设备交接记录
- 投诉渠道优先级:10080热线→工信部申诉平台→法院诉讼
中路移动营业厅系列押金纠纷中,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身义务、设置不合理退款障碍等行为,符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定义的欺诈要件。建议受影响消费者通过行政投诉与司法途径并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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