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框架调整
新版《供电营业规则》删除了原规则中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符的内容,包括计划用电指标、转供电指标等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的表述。同时取消供电工程贴费、电费保证金等13项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明确供电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经营成本。
旧版条款 | 新版条款 |
---|---|
按指标供电 | 市场化供电机制 |
收取电费保证金 | 协商确定缴费方式 |
二、服务流程优化
系统升级需落实用电营商环境优化要求,重点体现在:
-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公示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及电网接入条件
- 支持供用电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条款,包括缴费期限、违约责任等民事约定
- 简化业扩报装流程,低压用户接入实行”三零”服务模式
三、技术标准更新
管理系统需适配新规技术要求:
- 用户设备容量分级标准调整为100kW/50kVA阈值
- 新增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接入技术规范
- 备用电源配置需实现负荷重要性智能评估功能
四、合规管理要求
系统升级需嵌入合规审查模块,重点监控:
- 供用电合同变更的法定程序合规性
- 居民住宅户表配置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 充电基础设施接入服务响应时效
管理系统升级需同步落实新规要求的市场化运营机制、用户权益保障措施及技术标准适配,重点强化信息公开、合同协商、风险预警三大功能模块,确保符合电力体制改革方向与自然垄断环节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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