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近期多名用户反映南大路中国联通营业厅办理套餐变更时,存在未明确告知合约条款的现象。2025年1月有消费者发现套餐被私自升级,维权过程中发现营业厅未提供纸质合同且无法出示签约录音。类似案例显示,部分用户办理”优惠套餐”后才发现绑定36个月分期合约,实际网速也未达承诺标准。
隐瞒条款的常见手法
根据投诉案例,营业厅工作人员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规避告知义务:
- 利用面部识别直接开通分期代扣,不展示电子合同内容
- 以”续约网络”等话术掩盖套餐变更实质
- 承诺”随时可改”但实际设置套餐生效缓冲期
- 账单提醒滞后于扣费操作,变相剥夺知情权
用户维权案例
- 2024年10月用户发现套餐被暗改,通过APP提交首轮投诉
- 营业厅以”找不到录音”为由拒绝赔偿
- 用户向工信部投诉后48小时内获得退费承诺
- 部分案例仍需通过司法途径主张三倍赔偿
法律风险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运营商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格式条款。2025年3月某案例显示,法院认定电子合同关键条款未加粗显示构成重大瑕疵,判决联通退还240元扣款并赔偿500元。但司法实践中,用户需自行承担套餐变更后3个月内的话费举证责任。
综合用户投诉与司法判例,南大路联通营业厅确实存在利用信息不对称隐瞒条款的现象。建议消费者办理业务时要求即时查看电子合同,保存通话录音,并在权益受损时及时通过工信部12300平台投诉。运营商应加强合作营业厅监管,在套餐变更页面增设二次确认弹窗,杜绝暗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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