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际标榜电信营业厅活动陷阱的欺诈争议分析
一、典型活动模式分析
根据消费者投诉案例显示,四川多地电信营业厅存在以下疑似欺诈行为:以“免费积分兑换”“VIP权益赠送”名义诱导用户参与活动,实则通过隐蔽扣费、强制捆绑合约等方式获利。例如泸州老人被诱导签订三年合约,双流用户遭遇资费变更欺诈,均涉及对关键条款的故意隐瞒。
此类活动的共同特征包括:
- 利用信息不对称,模糊说明合约期限与费用条款
- 通过话术包装普通消费行为为“专属福利”
- 擅自操作用户设备完成业务确认流程
二、涉嫌欺诈的法律风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告知商品或服务信息。电信营业厅未明确告知合约期限、费用条款的行为已涉嫌虚假宣传。特别是针对老年群体实施的话术诱导,可能构成《价格法》第十四条禁止的价格欺诈行为。
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可能被认定为欺诈要件:
- 故意隐瞒与消费者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 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知情权
- 虚构原价或优惠幅度误导消费决策
三、消费者应对建议
遭遇类似问题时,消费者可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 立即通过电信10000号、工信部申诉平台发起投诉
- 要求营业厅提供完整业务办理录音录像
- 对诱导性话术进行录音取证
- 向当地消协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特别注意保留业务确认短信、电子协议等关键证据,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单方修改合同条款的行为可主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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