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背景与用户遭遇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虹桥镇电信营业厅在用户续费宽带时,要求强制购买价值260元的机顶盒,引发消费者投诉。用户毛曙良反映,其使用电信服务长达14年,原年费600元的套餐在续费时被变更为最低月费98元,且必须购买机顶盒,否则无法续约。类似问题在桃江县、沅陵县等地亦有发生,用户普遍质疑电信以续费为条件捆绑销售设备。
强制销售机顶盒的潜在原因
根据多起投诉案例,电信营业厅强制搭售机顶盒可能涉及以下原因:
- 收入增长压力:通过绑定设备提高用户月均消费,例如套餐费用从0.08元/分钟涨至0.15元/分钟;
- 设备成本转嫁:部分营业厅将光猫、机顶盒等设备费用以“租金”名义收取,但未明确告知用户所有权归属;
- 业务绑定策略:通过设备绑定延长合约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或更换套餐。
消费者权益与法律争议
此类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和第九条(选择权)。例如,有用户发现套餐中隐藏收取20元/月的机顶盒费用,累计扣费达1220元却从未使用该设备。电信未提供签署协议证明设备租赁关系,单方面变更资费标准亦缺乏法律依据。
地区 | 投诉内容 | 涉及金额 |
---|---|---|
平江县 | 续费捆绑机顶盒 | 260元 |
沅陵县 | 隐藏扣费12个月 | 238.8元 |
桃江县 | 设备租赁争议 | 269元 |
用户应对建议
- 保留原始合同与缴费凭证,要求营业厅出示设备租赁或购买协议;
- 通过10000号或工信部投诉渠道主张退费,引用《消法》第五十五条主张赔偿;
- 考虑携号转网时,确认光猫、机顶盒等设备产权归属,避免被收取违约金。
电信运营商以续费为条件强制搭售机顶盒的行为,既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也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用户需提高维权意识,监管部门应加强资费透明化与设备产权归属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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