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营业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

本文详细说明河南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全流程,涵盖投诉受理条件、标准处理程序、关键审查环节及法律救济途径,依据最新政府采购法规梳理操作规范与时限要求。

一、投诉受理条件

供应商提起投诉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1. 已依法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且对答复结果不满意
  2. 投诉书须包含投诉双方信息、具体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等六项法定要素
  3. 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投诉材料
  4. 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处理

二、投诉处理流程

图1:标准处理流程图
  1. 提交投诉书及证明材料(正本1份,副本按被投诉方数量提交)
  2. 财政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
  3. 符合条件的8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程序
  4. 被投诉方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材料
  5. 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三、关键处理阶段

财政部门处理流程包含三个核心环节:

  • 材料审查:重点核查投诉主体资格、质疑前置程序、时效有效性等要素
  • 调查取证:采用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组织质证或委托专业机构鉴定
  • 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终止、驳回或支持投诉等三类决定

四、权利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时,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 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财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殊情况下,财政部门可中止计算处理期限的情形包括检验检测、专家评审等专业程序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资费以办理页面为准。其原创性以及文中表达的观点和判断不代表本网站。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处理。

本文由神卡网发布。发布者:编辑员。禁止采集与转载行为,违者必究。出处:https://www.xnnu.com/245302.html

上一篇 2025年3月17日 下午5:48
下一篇 2025年3月17日 下午5:48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