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电信营业厅擅自停网致老人失联,用户权益谁保障?

盐城电信擅自停用2G/3G网络导致老年人通信中断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文章剖析运营商单方面停网造成的权益损害,揭示用户维权过程中的系统性障碍,并结合司法案例提出强化责任认定与特殊群体保护机制的建议。

事件背景:擅自停网致老人失联

2023年12月,江苏盐城电信在未提前告知用户的情况下,直接关闭2G/3G网络,导致大量使用老式手机的老人无法接打电话。市民反映其奶奶的133651号码因设备不支持4G VoLTE功能彻底失联,电信客服多次推诿甚至单方面结束投诉工单。类似案例中,八旬老人因号码被误判“涉诈”遭反复停机,紧急联络通道中断。

用户权益受损的多重影响

此类事件暴露出三大问题:

  • 通信自由受限:擅自停网行为违反《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服务连续性义务,构成单方面违约;
  • 特殊群体权益忽视:老年人因设备更新滞后,成为技术迭代的直接受害者;
  • 经济损失扩大:停机期间仍收取月租费,且维权产生的误工成本未被合理补偿。

维权困境与运营商应对

受害者遭遇系统性维权障碍:

  1. 客服流程敷衍:投诉被10000号直接挂断,工单处理流于形式;
  2. 内部推诿严重:工作人员承诺方案后谎称离职逃避责任;
  3. 赔偿标准争议:电信提出1300元补偿方案,但未覆盖设备更换及精神损失。

法律依据与责任界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运营商应赔偿擅自停网导致的直接损失。司法实践中,法院曾判决移动公司因擅自转让短号业务向用户当面道歉并赔偿1000元。然而当前赔偿标准与用户实际损失仍存在显著差距,需建立阶梯式补偿机制,并将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纳入技术升级保护范畴。

通信网络迭代不能以牺牲用户权益为代价。运营商应履行提前告知义务,提供过渡期技术适配方案,同时完善投诉响应机制。监管部门需强化《电信条例》第七十五条的执行力度,对违规停机行为实施阶梯处罚,切实保障弱势群体通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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