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电视背后的合约陷阱
运营商推出的”免费送电视”活动通常伴随强制消费条款,例如要求用户承诺在网36个月且每月保底消费148元,实际总支出远超电视价值。更有案例显示,消费者需通过花呗分期支付费用,最终每月实际支出可能高达172元。
项目 | 表面优惠 | 实际支出 |
---|---|---|
芒果卡套餐 | 月付40元 | 172元/月(含分期) |
宽带+设备套餐 | 免费使用2年 | 16元/月维护费 |
常见附加条款解析
运营商设置的隐藏条款主要包含三类限制性条件:
- 合约期限锁定:要求签订2-3年合约,提前解约需支付手机全款
- 消费捆绑:强制升级高额套餐(如198元套餐),且限制携号转网
- 设备绑定:赠送设备需搭配机顶盒等付费服务才能取消协议
真实成本核算
以某运营商48期合约为例:
- 电视标价2000元
- 月保底消费148元×36个月=5328元
- 宽带附加费30元/月×36=1080元
总支出6408元远超市场价,且电视型号多为定制低配版。
维权建议
消费者应当:① 要求书面协议明确解约条款 ② 核实返费是否直接抵扣话费 ③ 定期检查账单异常扣费。如遇强制消费,可向工信部投诉维权。
所谓免费赠送实质是消费绑定策略,用户需承担更高通信支出。建议理性评估总持有成本,警惕信用消费陷阱,保留书面协议作为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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