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免费送电视,真的无需额外消费吗?

运营商免费送电视活动普遍存在合约期限锁定、强制消费捆绑等隐性条款,实际总支出远超设备价值。消费者需警惕分期付款陷阱,注意核查书面协议中的解约条款与费用明细。

免费电视背后的合约陷阱

运营商推出的”免费送电视”活动通常伴随强制消费条款,例如要求用户承诺在网36个月且每月保底消费148元,实际总支出远超电视价值。更有案例显示,消费者需通过花呗分期支付费用,最终每月实际支出可能高达172元。

典型套餐条款对比
项目 表面优惠 实际支出
芒果卡套餐 月付40元 172元/月(含分期)
宽带+设备套餐 免费使用2年 16元/月维护费

常见附加条款解析

运营商设置的隐藏条款主要包含三类限制性条件:

  • 合约期限锁定:要求签订2-3年合约,提前解约需支付手机全款
  • 消费捆绑:强制升级高额套餐(如198元套餐),且限制携号转网
  • 设备绑定:赠送设备需搭配机顶盒等付费服务才能取消协议

真实成本核算

以某运营商48期合约为例:

  1. 电视标价2000元
  2. 月保底消费148元×36个月=5328元
  3. 宽带附加费30元/月×36=1080元

总支出6408元远超市场价,且电视型号多为定制低配版。

维权建议

消费者应当:① 要求书面协议明确解约条款 ② 核实返费是否直接抵扣话费 ③ 定期检查账单异常扣费。如遇强制消费,可向工信部投诉维权。

所谓免费赠送实质是消费绑定策略,用户需承担更高通信支出。建议理性评估总持有成本,警惕信用消费陷阱,保留书面协议作为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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