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口设置标准
营业厅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每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应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且出口间距需满足分散布置要求。当单层营业面积≤200㎡或同一时间人数≤50人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门应朝疏散方向开启,且净宽度≥1.0米,禁止使用推拉门或旋转门。
疏散距离规范
建筑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米,袋型走道区域需缩短至20米。设有自动喷淋系统或敞开式外廊时,最大疏散距离可增加25%,但直线距离仍受30米限制。营业厅内隔间设置时,行走疏散距离应≤45米。
- 直线距离:≤30米(无喷淋)/ ≤37.5米(有喷淋)
- 行走距离:≤45米(含隔间区域)
- 首层疏散外门宽度:≥1.0米
疏散路径设计要点
疏散通道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 通道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固定障碍物
- 安全出口标志安装高度≤2.2米,间距≤20米
- 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不得设置门禁系统
监督检查与维护
管理单位应每月检查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照明和门锁状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防火卷帘下方1.5米范围内禁止堆放物品,安全出口外门需设置防撞警示标识。
营业厅的安全疏散体系需综合考量空间布局、人流密度和建筑结构特性,严格执行安全出口数量与间距标准,优化疏散路径设计,并建立常态化维护机制,方能有效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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