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户投诉案例回溯
2013年邵东有线营业厅办理新装分机业务时,用户发现基础收视费360元必须捆绑128元付费频道套餐,且营业员未事先告知收费构成。该案例中宣传单标注的付费频道属于强制搭售,违背《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自愿订购的规定。
更严重的是,类似强制行为呈现新形态:2025年用户办理机顶盒升级时,在不知情状态下被开通电话卡并实名登记,最终因欠费产生违约金。这种以“免费赠送”名义实施的捆绑销售,实质构成隐性强制交易。
二、强制搭售行为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裁判案例,广电企业作为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提供者,若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搭售,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该判决明确要求民生领域企业不得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用户选择权。
行为类型 | 法律依据 |
---|---|
未告知收费明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
强制开通付费频道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 |
擅自实名办卡 | 《电信条例》第三十条 |
从刑事法律层面看,若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强制销售并造成重大损失,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
三、行业监管动态观察
广电总局2025年推行的”双治理”机制包含三项针对性措施:
- 收费页面强制展示用户协议与订购信息
- 增设付费服务二次确认流程
- 统一收费节目标识规范
但监管落地仍存难点:邵东地区2009-2025年间持续出现同类投诉,显示地方分支机构执行存在偏差。特别是机顶盒设备与付费频道的捆绑销售,已成为用户维权高发领域。
四、消费者应对建议
遭遇强制搭售时可采取以下维权步骤:
- 现场要求出具完整收费明细单据
- 对业务办理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 通过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平台投诉
- 涉及金额超3000元可报警处理
特别注意2025年新出现的电话卡捆绑陷阱,切勿轻信“用完即弃”话术。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未实名登记的号码不得投入使用。
综合用户投诉记录与司法判例,邵东广电营业厅确实存在通过套餐捆绑、隐性开通等方式强制搭售付费频道的行为。这些行为既违反行业监管规定,也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随着反垄断执法力度加强,建议企业回归服务本质,建立透明的收费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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